1926年9月,城琰乡农民协会成立,会址设于五通宫。农会成立后,组织会员开展“二五”减租,去除一切不必要的额外负担,这样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,反对大斗大秤,收缴地主-械等革命活动。实行了“一切权力归农会”,由农民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,决策农民自己的事情,处理农民之间的日常纠纷,落实国民政府的政策。因此,当时的农会威信十分高,只要有纠纷,农民也乐意找农会帮助解决,农会实际上成了当时农村最具有实力,最基层的领导机构。而在农会领导下所成立的自卫军也取代民团的职责,担负起保卫村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责任,民团名存实亡。